《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二年十月一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