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2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