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规〔2023〕4号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