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部函〔2004〕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