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下列规则测算并拟定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月结算标准,报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一)职工医保一档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月结算标准=全市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的医保统筹基金记账费用÷全市职工医...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选定社康机构及其结算医院(含结算医院下设的其它社康机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人头付费,符合规定的转诊...
答:下列费用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实行按项目付费: (一)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按规定在选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院(选定社康机构的结算医院除外)发生的普通门诊统筹费用; (二)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发...
答:不同医保付费方式各有优缺点,没有一种单一的支付方式满足所有的医疗服务类型,建立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是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趋势。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本统筹区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
答:医保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参保患者在使用医疗服务后,由医保机构向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支付费用,以补偿参保患者所消耗的医疗资源。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通俗来说,就是根据诊疗过程中用到的...
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规定,医疗机构的用药供应目录由本机构成立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根据临床实际需要自主制定职责。医保部门主要履行药品招标采购、医保药品目录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职责。我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医疗机构保障供药:一是...
答:医保药品目录的“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
答:国家政策层面不允许。一是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
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
答: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三)因违法违规被...
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二)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
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省医保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
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地市并无权限,原则上医保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 产品咨询
答:可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打开“查询服务”中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查询”输入需要药品名称并选择地区进行查询。 产品咨询
答:种植牙目前不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根据规定,各省(区、市)对眼镜、义齿、义眼等器具均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新版《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根据省医保局要求,我市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
答: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市参保人进行线上慢性病特定病复诊所发生的网上就诊诊查费及目录内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线上执行的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及支付标准,按...
答:否,2022年4月15日,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医保支付线上复诊病种范围的通知》,扩大了医保支付线上复诊病种范围,放宽至符合规定的常见病、慢性病。具体可线上复诊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安全与质量前提下,根...
答:不是。康复医疗服务政策仅对住院康复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的时长进行规定,该政策不涉及参保人就医待遇内容。对于超过住院康复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时长、功能状态无改变,但仍符合住院收治指征的患者,医疗服务转为以医疗护理支持为主的,由具备深圳市长...
答: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一方面门诊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实行按人头付费或按总额付费方式的,外配处方药品的费用,参保人付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后,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双通道”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
答:不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二)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支付标准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据药品的支付标准以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
答:参保人享受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在撤床时,直接由医疗机构提供刷卡结算,不需先垫付后报销。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除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医院外,主要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结算,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可分配总额内,根据总病种分值、每一分值的单价、医院系数、考核结果系数等...
答: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照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采取门诊以按人头付费为主,住院以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的复合式支付制度,实行年初预付、按月支付、年终清算的结算方式。 产品咨询
答:调出被国家药监局取消文号的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的药品、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产品咨询
答:谈判药品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常规准入药品于2020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 本次谈判新增70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
答:各定点机构要根据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采购目录新增药品,确保参保人能及时享受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带来的优惠。 产品咨询
答:国家对地方权限做了明确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产品咨询
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国家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产品咨询
答:为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不合理支出,保证有限的医保资金花在刀刃上,在目录调整过程中,专家们按照合理用药、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反复论证,严谨规范地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重点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
答:《国家药品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其中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属于常规准入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是指通过谈判准入的方式被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 产品咨询
答:广东省在《国家药品目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简称《省药品目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答:为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腾出空间,本次目录调出了被国家药监局取消文号的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的药品、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产品咨询
答: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性质、所有制形式、地址、服务对象、级别、床位数等以及合并或者分立医疗机构,应当自批准变更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变更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书,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
答: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停业(歇业)3个月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业(歇业)期间暂停已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歇业)超过12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服务协议解除,并取消其定点。 产品咨询
答: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目录,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由国家、省统一制定,各地市无修改调整权限,深圳市严格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执行。 产品咨询
答:符合条件的申请医药机构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hsa.sz.gov.cn/),点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用企业参保登记时发放的“单位编号”和“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新增定点申请”模块的“新增社会医疗保险...
答:从2019年4月起,我市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认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预约和现场提交资料,无需窗口办理。 产品咨询
答:自受理20日内根据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市社会保险机构官方网站向公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30日完成确认。 产品咨询
答:(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于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前一年内(开业不足一年的自开业之日起)未被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行政部...
答:(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所需资料: 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
答:(1)申请医药机构登录信息系统,按规定流程录入并确认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后上传所需办事资料; (2)医保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医...
本市统一执行广东省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将其分为两类,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不变。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他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适度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
答:《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后,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居民基本医保的普通门诊待遇有所提升:一是报销比例调整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二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额,...
答:《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后,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均提高:一是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提高至与甲类药品一致,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
答: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取消非本市户籍在园在校学生参保需关联其父母参保情况的规定,鼓励“应保尽保”。 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缴...
答:《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严格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了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缴费基数均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限、下限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答:职工基本医保“一制两档”,根据缴费与对应待遇分为职工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两种形式。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二档与三档。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
答: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相继出台医疗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与此同时,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也有新变化。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见的...
答: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就医,个人无需选定,直接就医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产品咨询
答: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选定或变更基层医疗机构有4种途径: 途径1:在需要选定的社康机构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现场,通过扫描“机构选定码”直接选定,也可以由医疗机构办理选定。 途径2: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一...
答:老年人通过改革将获得更好保障。一是考虑到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比较高,因此对基本医保一档退休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可达80%。二是基本医保一档退休职工如果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累计额较多,改革后可以按规定将个人账户用得更“活...
答:我省统一要求职工享受“门诊共济”待遇,需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为最大程度保障我市参保人就医需求,结合实际,我市增加了选定医疗机构的数量,以及便捷参保人选定操作。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就医,个人无需选定,直...
答: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会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新的保障机制。首先共济保障不是个人收入,如果把所有筹上来的钱都放到每个人的口袋里,那明明白白,但这没有共济保障作用。其次是代际转移。年轻时没病...
答:一是改革计入办法,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全国统一,即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进入医保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全省统一,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基本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答:基本医保一档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此次改革将这些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报销,我市的待遇总体上高于省文件规定的待遇标准: 1.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零门槛”。 2.报销比例方面,越往基层报销比例...
答:“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大池子;二是医保个人账户。这次改革是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大共济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全体参保人群范围内来实行共济保障,职工本人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报销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