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国家自职工医保建立开始,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显现,由于是个人积累式的,所以健康人群和非健康人群的个...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2号)。该通知实施后,门诊...
答:门诊特定病种支付限额详见下表: 产品咨询
答:我市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的准入标准和待遇享受有效期,详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gd.gov.cn/zwdt/snkb/content/post_3164478.html。 产品咨询
答:不能。对于参保人而言,21种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属于新增待遇,同一笔医疗费用不能既享受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又重复享受其他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一档年度超支、“打七折”等),因此,《通知》上明确参保人已享受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不...
答:参保人患有三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应向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和治疗机构选定。认定和治疗机构选定后,参保人持《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到选定治疗机构就诊。具体待遇如下: 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一档参保人支...
答:(一)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在社康中心就医。具体待遇如下: 1.社康就医,未签约家庭医生 (1)一档:由医保基金支付基数的50%(余下50%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个人自付,不同时享受门诊年度超支待遇。 ...
答:参保人患有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即门诊大病)的,应向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申请认定,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大病诊断医院名单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
答: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在转诊医院及常住异地备案所在地产生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等21种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由参保人现金支付,符合《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
答:1.门诊大病、“两病”适用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超过年度支付限额部分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2.对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6种门诊特定...
答: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在转诊医院及常住异地备案所在地产生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等21种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由参保人现金支付,符合《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
答:是。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2号)规定,门诊特定病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不滚存、...
答:1.属于门诊大病(包括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就医按照深圳市门诊大病政策执行;2.患高血压、糖尿病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这8个病种...
答:参保人进行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资料(包含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到具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并现场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也可通过个人服务网页https:...
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6种门诊特定病种,参照高血压、糖尿病的“两病”政策规定,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药品门诊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社康的非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
答:选定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应向拟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变更信息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增门诊特病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支付60%。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后剩...
答:1.门诊大病病种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规定执行,即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医保经办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2.参保人患慢性心...
答:按照省以及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政策相关规定,门诊特定病种需要办理病种认定,参保人可到具备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办理认定或者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认定。我市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答: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分成三类。 第一类:原门诊大病范围的病种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有关规定执行。我市门诊大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每类门诊大病设有对应用药范围及诊疗项目范围。参保人门诊大病待遇与...
答: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自2021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产品咨询
答:我市执行省医保局统一确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共52种,分别是: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心脏移植术...
答: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未满18周岁或读于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产品咨询
答:经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 产品咨询
答:可以,投保人跟被保险人可以不为同一人,但被保险人必须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为投保人的直系亲属。 产品咨询
答:不是。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支付方式。 产品咨询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积累额的30%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剩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二是一个医保年度内...
答:符合专属医疗险购买条件的人群,如果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一是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二是本市医保个人账户符合购买条件及使用额度。 产品咨询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其本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5%按月缴交。 产品咨询
答: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由其本人按下列规定按月缴费: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男性未满60...
答: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答: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 产品咨询
答:签约后如果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的服务不满意,或需要更换家庭医生,可以在工作时间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解约退签,一年有一次机会(签约周期为1年),再续签其他医生或不再签约。 居民确认要改签约的,由居民本人联系原签约团队进行申请,等团...
答:1.现场签约:本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均已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可就近前往任意一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帮助下,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不可重复签约),当日签约,即日可生效,签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线上签约:居民...
答:参保人在非社康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费用,仍然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府令第25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门诊待遇享受。 产品咨询
答:为了保障基金平衡,实现成本的总体可控,也确实能够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国家提出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具体由各省制定。 产品咨询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参保人按下列规定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两病”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的基数支付50%; (二)基本医疗...
答:“两病”指的是高血压、糖尿病两种疾病的简称。 产品咨询
答:按国家“两病”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两病”用药采用医保支付标准,因此,此次,“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基数以医保支付标准相关联: (一)药品实际价格低于或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以实际价格作为基数; (二)药品...
答:有的。国家对“两病”用药提出了“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的要求。广东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两病”药...
答: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部分,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或没有个人账户的,由个人自付;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产...
答:“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参保人因高血压、糖尿病在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使用医保“两病”药品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待遇。 产品咨询
答:从2019年12月3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 产品咨询
答:我市民政部门负责对“一站式”结算服务对象进行确认,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共享推送市医疗保障部门。 产品咨询
答:救助对象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5万元。 产品咨询
深圳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在报销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凭医保系统记录判断转诊的有效时间,同个病种一年内无需再次开具转诊证明。 产品咨询
答:(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
答: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二)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掌握; (三)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自然日。 大额技术合同以及存在争议的技术合同不受登记时限限制。 产品咨询
申请人网上申报——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预审——市科技创新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线出具电子认定登记证明(申请人自行下载)。 产品咨询
(一)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合同信息,并提交合同书原件(加盖双方骑缝章)和相关附件。 (二)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视不同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三)对于非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
(一)申请人应是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为生效并在有效期内合同,且由技术交易卖方提出申请,涉外技术引进合同可由技术交易买方提出申请。 备注:技术交易卖方...
对于申请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以下两类认定登记证明: (一)《深圳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免征流转税,用于办理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及相关咨询、服务合同享受增值税、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下五种类型技术合同可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已订立合同且具备相应减免税资质的当事人应当先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可取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登...
答: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瞒报、漏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人数,或者以发放补贴、签订协议等形式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义务;(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
答: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结算。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特殊情况...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产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