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医疗报销资料中社保卡可以提供临时卡。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造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损失的,市医保机构可向医疗机构或冒用人追偿。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遗失而未挂失导致其社会保障卡被冒用的,造成的个人账户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1)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凭医生处方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
答:(1)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享受生育一次性定额报销待遇。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1)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凭医生处方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
答:(1)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享受生育一次性定额报销待遇。 产品咨询
答:可以,欠费期间个人账户的金额仍然可以使用,可是在欠费期间不享受医疗待遇。 产品咨询
答: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 产品咨询
答: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多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产新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力的再生,因此,生育的相关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全社会来分担,所以男性也应该要参加生育保险。 产品咨询
答:2024年3月14日,深圳医用耗材交易平台通过深圳公共资源官网发布《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后续将在省医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研究意见采纳情况,有序推...
答:以第九批药品集采为例,采购文件中明确参加集采申报的品种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也就是被仿制的对象,包括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二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仿制药...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有关规定,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在独立区域开展并在服务设施、诊疗环境、服务时间、医护队伍、就医体验等方...
答:生产企业可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网址:https://code.nhsa.gov.cn/yp/login.html)维护医用耗材医保编码;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要求,没有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将无法在平台...
答: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已上线“供应保障信息反馈及评价功能”,进一步优化了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如出现药品供应不及时情形,医疗机构可【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发起合同或订单问题的信息反馈,相关信息将推送至生产或配送企业进行处理。 产...
答:目前,我局已在官网建设了“口腔种植医疗机构”专栏,公布了本市部分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相关医疗服务价格、种植体和牙冠价格等信息,广大患者可登录我局官网进行查询。 产品咨询
答:根据广东省医保局统一工作部署,我省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3年。 产品咨询
答:药品生产企业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https://code.nhsa.gov.cn/yp/login.html)维护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根据“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要求,没有医保编码的药品将...
答:不是,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5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产品咨询
答:我局已于2023年6月26日和27日组织完成了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现场报价工作,拟中选结果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查看。 产品咨询
答:可以的。通过搜索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官网进入“药品信息查询”模块,即可实现公开查询,国家、省、市规定的价格保密药品除外。 产品咨询
答:3月1日起,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率先降价,降幅达30%。4月20日起,种植体集采和牙冠挂网价格落地实施,其中种植体集采中选产品平均降至900余元,降幅55%;牙冠挂网产品均价仅为300余元,最高不超过65...
答:不能,目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只能向国家医保局申请产品赋码,各省、地市医保局均无赋码权限。 产品咨询
答:一是规范了项目。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只能按本次公布的28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含15个主项目,13个子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二是降低了价格。按照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不...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4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答: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开】-【政策法规】输入相应关键词,如“价格项目目录”等查找。当前最新版目录的政策文件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号为“深医保发〔2021〕12号”。...
答:为协同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登录功能将由原深圳药品采购交易系统切换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是试运行阶段,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二是正式切换运行,...
答:近期,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根据国家医保局、广东省医保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
答: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深圳阳光平台注册的企业,以及属于挂网品种范围且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深圳阳光平台申报的产品,深圳阳光平台长期接受企业注册和产品申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及新增挂网,具体流程可咨询深圳阳光平台客服(0755-88...
答:《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明确:医疗机构在确保各中选企业各采购组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经商签约的中选生产企业,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同一企业同...
答:为缓解我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市自2017年5月起对329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六岁以下儿童加收30%的政策。近期,市医保局在充分评估原儿童加收政策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进行...
答:目前,广东省已决定参加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相关部署要求,我市已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完成口腔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后续将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产品咨询 -=||...
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要求,原则上所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后均应继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具体接续工作将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 产品咨询...
答: 一、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深医保发〔2021〕12号)“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须在医保部门公布实施的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价...
答: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第六批国家药品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拟于2022年5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为准。 产品咨询
答:“医保药价通”是市医保局运用医保大数据监测分析,于2021年11月面向社会公众推出的一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药店位置以及购药路径地图导航掌上实时查询的公益性服务,旨在便利群众的同时,充分运用社会公众监督的力量治理市场调节药价虚...
答: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发深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系统,待开发完成后,将面向公众开放查询功能,请关注我局“深圳医保”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产品咨询
答:不行,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须在政府部门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项目收费”。 产品咨询 -=||=...
答: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要求,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也即进价是多少钱,售价也是多少钱;而定点零售药店对于药品有自主定价权利,可在考虑场地租金、人员成本、销售策略的基础上自主定价。对于药品的进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答: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您在两家药店购买的药品可能不是同一种,可确认一下包装是否完全一样、厂家是否完全一样;第二,即使药品完全一样,由于药店的药品不限制药品加成率,也就是可以自主定价,因此不同药店由于场地租金、人员成本、销售策略、...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因此,药价根据原材料成本、运输和仓储成本不同而有所...
答: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简称“深圳阳光平台”)已于2020年7月28日正式上线。目前,通过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审核通过的17大类耗材产品于2020年底全部在平台上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交易。深圳阳光平台提供招标、采购、配...
答: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16号),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试点43个日间手术病种打包收费项目,其他医院及其他日间手...
答: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后,试行2年,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试行1年后,市医疗保障局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转归申请,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情况进行审核: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范围的项...
答: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档次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3号)第四条:公立医疗机构在首次执行相应价格档次前,应书面告知市医保局,相关材料发送至jiagezhaocaichu@shenzhen.gov...
答: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档次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3号)第三条: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档次,其中三级医院(含按三级医院建设和管理的医院)及其开办的门...
答: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档次分为四档,其中一档价格为基本医疗服务基准价格;二档价格为基准价格的95%;三档价格为基准价格的90%;四档价格为基准价格的80%。 产品咨询
答:2017年1月,深圳市实施了第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了挂号费。 产品咨询
答: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产品咨询
答:医用耗材在交易平台交易,不收取交易费用。 产品咨询
答:符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尚未纳入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经临床验证和科学论证(鉴定)确有诊疗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科申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产品咨询
答:原研药,即已通过专利期的由原生产商生产的药品。 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 产品咨询
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随着医药科技不断进步,药品审评标准在不断提高,过去的药品审评标准没有强...
答: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副省级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集合需求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实现了药价的大幅“跳水”...
答:仿制药,是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仿制药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产品咨询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举报人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应当持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两名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视同为同一举报人发放奖励,按一名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推选一名代表领取奖励,联名...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举报人实名举报的,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产品咨询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已经立案的举报事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的,不影响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调查处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产品咨询 -=...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定点医药机构诱导他人虚假就医、购药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