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伯智业千人计划 HR专家训战营 QQ、微信、工单售后保障

HR线下专题学习,就选万伯智业
专题VIP年度7折钜惠,一次购买,三年免费复训

定位专业技术支持,聚焦薪酬、绩效、组织发展(TD/OD/LD)、胜任力建模、人才测评、领导力开发、人才评价中心等细分领域,
输出深度专业能力和实战解决方案

距结束还剩:0000小时0000
当前位置:首页 » 更多+ » 经典法库 » 社保 » 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 (渝人发〔2008〕106号)

重庆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

渝人发〔2008〕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及各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党群机构专职人员岗位设置的问题

按照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事业单位党群机构专职人员,编制部门未核定专门职数的,其岗位可参照同级职员岗位设置。

二、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对应岗位等级的问题

按政策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首次确定的职务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占相应等级岗位数。

三、关于县辖乡镇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设置的问题

为统筹城乡发展,稳定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县辖乡镇事业单位职员岗位可设置到八级岗位。

四、关于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的问题

乡镇事业单位按比例无法设置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可按程序单独申报使用特设岗位,确保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专业技术高级岗位。

五、关于规模小、数量少、较分散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可否按行业进行调控的问题

隶属乡镇政府管理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除可以按《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㈠》(渝人发〔2008〕68号)规定,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参照占主体的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进行集中调控的规定外,也可以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集中调控。

六、关于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二、三级岗位如何设置的问题

能按比例单独设置工勤技能二、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单独设置,不能单独设置工勤技能二、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由各区县(自治县)或市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控设置。

七、关于部分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问题

区县(自治县)教师进修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3:3:4;

与教研机构合并的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 2:4:4;

独立的或与中等师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合并的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1:4:5;

单独设置的区县教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2:4:4;

盲校、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1:3:6。

八、关于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问题

市属民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2:4:4;

市属民政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1.2:3:5.8;

区县(自治县)属民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1:3.5:5.5;

区县(自治县)属民政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0.7:2.5:6.8。

九、关于工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问题

市属交通、建筑、规划、国土、市政、环保、质监、勘测等工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3:4:3;

区县(自治县)属交通、建筑、规划、国土、市政、环保、质监、勘测等工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为1:4:5 。

十、关于原高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人员是否参加岗位分级的问题

原高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人员应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高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8〕60号)有关要求,先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重庆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产品咨询

-=||=-收藏赞 (759)

HR精品专题

款款是精品、沉浸式脱产学习、售后有保障,一次报名、三年免费复训,由万伯智业团队倾力打造

宽带薪酬专题

适用于中大型规模企业等

¥ 2985  3980

薪酬沙盘专题

适用于成长型企业

¥ 2985  3980

战略绩效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绩效经理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劳动法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人才盘点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1485  1980



万伯智业 | 让组织管理更至简-与企业共致远 » 重庆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 (渝人发〔2008〕106号)
分享到
1
759

评论 (0)

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签 到
请登录后签到
每日签到得5积分,每连续签到7日将额外得20积分

积分排行榜
1.4zzz33ox102493 积分
2.68031kj374jn1nxv56334 积分
3.6y931g3rn93mjmoz56131 积分
4.vr8ryxw5ejn52pe644221 积分
5.chriswin40059 积分
6.4zzv1e8540029 积分

HR个人专题学习卡

EVIP体验版
2086
原价 2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1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BVIP初阶版
3486
原价 4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2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MVIP中阶版
4886
原价 6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3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SVIP高阶版
8960
原价 1280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6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DVIP钻石版
13860
原价 1980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多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微信社群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QQ群

大中华HR精英俱乐部3群
个人中心
用户中心
会员创作、推广中心
公开课
线下公开课
全国公开课采购分销中心
线上课
万伯智业线上课程
个人/企业线上学习平台
contact-img
推广返佣
推广返佣
积分越多 返现比例越高
内训问卷
内训调查表
订制内训解决方案
钉钉
icucpcom
钉钉,扫一扫添加好友
contact-img
法律顾问
刘康健
民商法、劳动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