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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025〕2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省政府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适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25〕14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
赣府厅字〔2025〕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224...
(闽人社文〔2025〕1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 2025 ...
苏人社规〔2023〕4号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
黑政规〔2025〕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
辽人社发〔2025〕7号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
内政办发〔2024〕46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
晋政办发〔2024〕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并综合考虑社会保障和...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经省政府批准,现就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
津人社规字〔2025〕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
京人社劳发〔2025〕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
浙政发〔202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
赣府厅字〔2025〕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224...
皖政办秘〔2025〕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川府规〔202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省月...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4年第21号)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
吉政函〔2025〕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
吉政函〔2024〕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号: 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施行日期: 2025年11月01日 效力级别: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发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发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
榕税发〔2024〕78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现将《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
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25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企业破产程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根据《财政...
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各参保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要求,现就优化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苏医保发〔2025〕37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
粤医保函〔2025〕1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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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6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 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调解、仲裁程序...
发改价格〔2014〕2755号 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现就放开...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省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32号 2014年12月1日印发) 外交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17日民政部令第57号公布,2025年5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0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队...
近年来,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以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培训为名违法违规经营,出现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借机敛财等乱象,损害了考生权益,严重影响军队形象声誉和考试公平性。为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考生切身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禁仿...
粤退役军人发〔2024〕97号 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
番退役军人字〔2025〕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穗退役军人字〔2025〕21号)精神,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
穗退役军人发〔2025〕21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4〕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将有...
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为进一步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推动政策落实落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卫办医急函〔2024〕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军地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实现了无偿献血信息...
(2024年第4号) 为推动《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粤财税〔2023〕3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创...
人社部发〔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人社部发〔202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残联: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重返工作岗位...
荔科工信规〔2023〕2号 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直属机关、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信局反映。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
穗府〔2022〕8号 各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辖区各高校: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切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劳办发〔1995〕35号 大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的请示》(2月8日传真电报)收悉,现答复如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发给经...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
法发〔2009〕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粤工总〔2018〕5号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
(1981年3月26日 (81)劳总险字12号) 为便于各地区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现就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1992年6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卫生厅(局)、经(计)...
(总工办发〔2017〕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
中发〔2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党和国...
劳部发[1994]409号 (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现就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
(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32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3号)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
劳办险字〔1989〕3号 宁波市劳动局: 你局1989年3月17日来函收悉。关于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否享受医疗期的问题,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们认为: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患病或...
劳办发〔1994〕214号 辽宁省劳动厅: 你省丹东市劳动局《关于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1992]残联康字第92号文件效力问题的请示》(丹劳裁字[1994]86号)收悉,对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精神病患者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