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伯智业千人计划 HR专家训战营 QQ、微信、工单售后保障

HR线下专题学习,就选万伯智业
专题VIP年度7折钜惠,一次购买,三年免费复训

定位专业技术支持,聚焦薪酬、绩效、组织发展(TD/OD/LD)、胜任力建模、人才测评、领导力开发、人才评价中心等细分领域,
输出深度专业能力和实战解决方案

距结束还剩:0000小时0000
当前位置:首页 » 更多+ » 经典法库 » 医保 » 正文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深医保规〔2019〕1号)

索 引 号:000345-02-2019-107141
发布日期:2019-05-21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医保规〔2019〕1号
名 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19〕18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号)要求,为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

  一、落实医保基金预付,保证医疗机构与企业及时结算。

  实行医保基金预付,除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办法规定的预付医疗费用外,医保基金再按带量购销合同中采购金额的50%预付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应将预付费用作为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与企业及时结算。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并收回资金后,应当在药品采购协议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将追加的预付资金返还医保经办机构。

  二、降低国家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的同时,设置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药习惯。

  医疗机构在保证完成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规定用量的前提下,可继续采购并使用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未中选的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不再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但该类药品必须在2018年采购价基础上,根据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价差实现梯度降价(以中选价托底,逐年下降,最终实现国家规定的降价目标)后方可继续采购使用。除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谈判的药品外,由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谈判的未中选药品,2019年的降价幅度原则上需维持在2018年采购价与中选药品价格的价差25%及以上。

  在联合采购办公室及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对未中选药品进行谈判降价的基础上,对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集中采购药品,以国家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对于与中选药品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统一的差比价规则计算。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除外),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20%(自付比例逐年上调,最终达到国家规定全额自付要求),除去参保人自付部分外的金额纳入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全额自付,支付标准内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包括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实际价格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三、落实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激发医疗机构主动降低医药费用的积极性。

  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中选药品且完成用量的,因中选药品降价而减少的医保基金支出部分,按现行医保结算相关规定实行“结余留用”,不降低现行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协议偿付标准。推进本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试点医疗机构因使用中选药品降低医疗成本的,不降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标准,结余费用全部留给医疗机构。本市试行按病种收费的医院,不降低病种收付费标准,结余费用全部留给医疗机构。

  四、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对落实集中采购和使用不到位的医疗机构予以惩戒。

  医保经办机构将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及医保信用等级评定,并通过医疗服务协议约束医疗机构。对不按规定采购及使用药品、与企业结算药款不及时的医疗机构,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医保协议偿付标准。

  五、本通知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试行1年。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2日

相关政策解读
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宣传视频
图解: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产品咨询

-=||=-收藏赞 (241)

HR精品专题

款款是精品、沉浸式脱产学习、售后有保障,一次报名、三年免费复训,由万伯智业团队倾力打造

宽带薪酬专题

适用于中大型规模企业等

¥ 2985  3980

薪酬沙盘专题

适用于成长型企业

¥ 2985  3980

战略绩效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绩效经理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劳动法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2985  3980

人才盘点专题

适用于各类型企业

¥ 1485  1980



万伯智业 | 让组织管理更至简-与企业共致远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深医保规〔2019〕1号)
分享到
1
241

评论 (0)

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签 到
请登录后签到
每日签到得5积分,每连续签到7日将额外得20积分

积分排行榜
1.4zzz33ox102493 积分
2.68031kj374jn1nxv56334 积分
3.6y931g3rn93mjmoz56131 积分
4.vr8ryxw5ejn52pe644221 积分
5.chriswin40059 积分
6.4zzv1e8540029 积分

HR个人专题学习卡

EVIP体验版
2086
原价 2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1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BVIP初阶版
3486
原价 4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2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MVIP中阶版
4886
原价 698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3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SVIP高阶版
8960
原价 1280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6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DVIP钻石版
13860
原价 19800限时7折团报优惠价
《购买须知》11门
《HRM落地实战专题》中
任选多门 三年内免费复训

购买其他自营专题享5折
购买其他代理的课程享8折

微信社群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QQ群

大中华HR精英俱乐部3群
个人中心
用户中心
会员创作、推广中心
公开课
线下公开课
全国公开课采购分销中心
线上课
万伯智业线上课程
个人/企业线上学习平台
contact-img
推广返佣
推广返佣
积分越多 返现比例越高
内训问卷
内训调查表
订制内训解决方案
钉钉
icucpcom
钉钉,扫一扫添加好友
contact-img
法律顾问
刘康健
民商法、劳动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