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345-02-2019-106695
发布日期:2019-05-08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人社规〔2018〕9号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人社规〔2018〕9号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予延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7号)有效期至2020年4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7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延长《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19-2020医保年度参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图解:个人自费参保政府重疾险
图解:“i深圳”APP办理参保政府重疾险
图解:团体参保政府重疾险

-=||=-收藏赞 (248)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