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宝安办事大厅可办理的缴存类业务主要有:
1、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业务;
2、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账户业务;
3、个人公积金账户并户业务;
4、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
5、个人免缴业务;
6、单位和个人缴存证明业务;
7、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
宝安办事大厅可办理的提取类业务主要有:
1、异地购房提取;
2、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无公积金联名卡);
3、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无公积金联名卡);
4、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业务;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业务;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业务;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业务。
宝安办事大厅交通指南:
公交车线路:可乘坐320路,718路,B805路,M382路,M375路至“圣淘沙站/圣淘沙骏园站”
地铁:罗宝线(1号线)西乡站C、D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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