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2月9日

-=||=-收藏赞 (325)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2月9日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