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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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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