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8〕52号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收藏赞 (326)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客服微信617680202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