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产品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指在被继承人未留下有效遗嘱、遗嘱部分无效或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形下,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亲属。这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 产品咨询 -...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产品咨询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市、区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牵头部门应当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核,其他部门应当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内容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核,并经各部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产品咨询
以下情形经起草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可以不公开征求意见或者不受征求意见时间限制: 1.为预防、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 2.经依法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 专门用于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文...
(一)提请审核(审查)的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注释稿; (三)起草说明;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部门办公会议纪要以及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程序的相关材料; (五)制定依据的文本; ...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不简单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四)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不相...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吊销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 (四)拟执业的司法...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公民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 (二)满足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 (三)身体...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招用鉴定辅助人员。鉴定辅助人员可以辅助司法鉴定人实施鉴定活动,但是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操作规范等规定必须由司法鉴定人实施的鉴定环节。 司法鉴定机构招用鉴定辅助人员应当...
《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接受鉴定委托,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指派本机构相应的司法鉴定人实施鉴定并按时完成; (二)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鉴定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应当由本机构司法鉴定人担任。司法鉴定人受到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机构负责人。” 产品咨询
答: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但不能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2024年司法部公告(第4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
答: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两种情形: 一是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的,不再报名参加2025年客观题考试,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参加...
答: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考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考区报名,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部分...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等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后,再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历学位的,符合“法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报考要求,在承诺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以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产品...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文件,办理一般事务性委托公证需要:(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三) 与事务性委托相关...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第1款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 163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建立在双方自愿和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出现委托不能继续的事由,应当允许解除委托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产品咨询
如房主本人或夫妻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房屋买卖事宜(如买房或卖房),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在购买或出售房屋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贷款面签、进抵押手续、解除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过户手续、税费缴纳 (不含代收房款)等手续,均可办理委托公证 产品咨询...
根据《律师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
答:根据《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医保支付资格登记备案状态包括:正常、暂停、终止。相关人员经首次登记备案,状态即为正常。登记备案状态正常的相关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计费...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或解绑: (1)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首页→我要办事→就医报销→家庭共济→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跳转至“粤医保”小程序办理该业务,按提示内容自行关联;...
答:2024年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原规定继续缴费。 2024年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以下规定继续缴费: 一、参加深圳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答:根据《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被纳入医保支付资格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
答:2024年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缴费年限要求按原规定执行。 2024年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参加深圳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
答: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
答:深圳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慢、门特病种待遇,应当提前在具有门特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也可以提前在广东省内符合认定资质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广东省统一的门特病种认定。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
答:2025年度“深圳惠民保”88元/人/年,可通过“深圳惠民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支付宝、云闪付app、i深圳app、健康160、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等渠道投保。 产品咨询
答: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药品追溯码主要用于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假药、...
答: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参加异地医保的深圳户籍人员可参加2025年度“深圳惠民保”。 产品咨询
答:办理渠道: (1)掌上办:“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 (2)网上办: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
答:不能。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因此,医保卡仅限参保人生前使用,参保人去世后,该账户应按规定注销。家属若使用已去世参保人医保卡就医购药,该行为涉嫌违法...
答:违法。生育津贴是职工参保人应得的福利,用人单位申领后必须足额支付给职工。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截留生育津贴的,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按规定发放,如果协商无果,可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
答:未按本市基本医保就医管理规定就医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中断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在深圳市或市外联网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使用。参保人在深圳市或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23日(截至18:00),暂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产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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鲲鹏项目入库地址:http://stic.sz.gov.cn/xxgk/ztzl/kunpeng/。 产品咨询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31日(截至18:00)。 产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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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4日(截止12:00)。 产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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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18:00。 产品咨询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23日(截止18:00)。 产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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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因此补缴费用中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产品咨询
答:所有补缴都是以真实工作经历为前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或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补缴。任何声称“无需工作也能补缴”“包办补缴”“代理补缴社保”“交钱就可以一次性补缴”的都不可信,属违法犯罪行为。违规补缴一经查实,补缴的...
答: 不能。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 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产品咨询
答: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
答: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个人参保登记管理—离职人员停保原因变更”重新申报。 产品咨询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发,抚恤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
答: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后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产品咨询



